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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/歸還時間:學校上班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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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同學於指定時間內至借用處(系辦公室)填寫設備借用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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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設備需於規定日期內歸還,且由系助理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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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學院DV與相機借用辦法及借用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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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設備借用單所填寫時間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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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V借用時間為星期一~五,下午15:00-17: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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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取設備前,請確認各項器材及配件是否齊全、狀態正常。歸還時亦要與系助理共同檢查器材並確保器材及配件正常沒損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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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的設備有問題,請於歸還時反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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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借用單
- 設備攜出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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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設系所必(選)修課程–需註明課程名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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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設系所相關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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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學院課程、及相關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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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學院學生個人作業及練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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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設計學院之課程或活動不予借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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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/歸還時間:週三下午13:00-17:00,至借用地點登記填寫相關借用表單。(借用時間每學期皆有可能更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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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為課程或活動使用,需以班級或活動主辦為單位來登記,並派一位代表填寫班級及活動之設備借用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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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同學於指定時間內至借用處(A1-205)找TA填寫設備借用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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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設備需於規定日期內歸還,並記得簽還,且由TA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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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借用,借用期間為一學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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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借用,借用期間為活動結束後一週內歸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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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借用,借用期間為一週,並於借用/歸還時間歸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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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暑假皆無借用;如有特殊需求請在設備歸還期限內申請續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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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何時借用,皆需於當學期期末考週前歸還,或辦理續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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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取設備前,與TA確認各項器材及配件是否齊全、狀態正常。歸還時亦要與TA共同檢查器材並確保器材及配件正常沒損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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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的設備有問題,需於借用隔日前反應,若借用日的隔天為假日,需於借用的當下確認完畢。若事後發生遺失、損壞等狀況,由該次借用器材者負完全責任(非人為因素之損壞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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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及相關耗材品若有缺失、損壞,需自行處理並補齊後歸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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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除主板、麵包板以外的設備皆為耗材品,如:LED、電阻、電線、光敏感測器等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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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歸還必需準時,無故延遲歸還者,該學期至下一學期將不再借用,由歸還日起算。同時,依延遲天數計算勞動服務時數,延遲一天以一小時計。並以借用設備數量計算 EX:小明借用三樣設備逾期4天,勞動時數就是12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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